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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皮夾裡放著兩張紙條,其中一張寫著:「爸爸過世了」,另一張則寫著:「媽媽住在安養院裡,身體健康。」他是亨利‧莫雷森(Henry Molaison),一九五三年二十七歲時,為了治療嚴重的癲癇,由醫師史可維爾(William Beecher Scoville)執刀,切除了左右腦顳葉前端內側、大部分的杏仁複合體、絕大部分的海馬迴組織。當時沒有人知道,亨利會因此失去形成長期記憶的能力,他仍記得他二十七歲之前認識的人和學校裡學到的知識,但在往後五十五年人生中,他只能依靠三十秒的短期記憶,由於陳述性記憶被剝奪,他的心智無法回溯過去,也因而無法想像、建構自己的未來,成了名副其實「活在當下」的人。
《永遠的現在式:失憶患者H.M.給人類記憶科學的贈禮》是亨利去世後,研究者蘇珊‧科金(Suzanne Corkin)融合記憶科學史為亨利所寫的「他傳」──亨利本身只剩下兩個清晰的自傳性記憶:少年時第一次抽菸及搭乘小飛機的感覺。藉由這本書,亨利.莫雷森不再只是教科書上的縮寫或「一連串測驗分數以及大腦造影的總合。他是一名親切、迷人、溫順的男子,有敏銳的幽默感,深知自己記憶不佳,但毅然接受他的命運。」
雖然手術後進行的測試證明亨利的智力其實沒有任何損傷,但失憶的影響還是讓他實質上接近失能(他連自己是不是已經吃飽都記不得,如果在他吃完後再放一盤食物到他面前,他就會吃兩份)。由於無法形成新的長期記憶,亨利手術後遇到的每一個人,對他來說永遠都是「新朋友」,在父母相繼過世後,研究者成了與他關係最親密的人,其中又以與亨利共同進行研究四十六年的蘇珊‧科金為最,在亨利到了不得不住進安養院的階段,她成了他「唯一的親戚、朋友或聯絡人」。
沒有人會否認亨利的遭遇是一場悲劇,縱使記憶有時是人生痛苦的根源。但他的案例卻成了解開記憶之謎的鑰匙,透過研究他的大腦,科學家得以理解長期記憶、短期記憶、陳述性記憶與非陳述性記憶等等不同類型記憶運作的不同機制。亨利的案例也是早期精神外科發展的縮影,由於當時醫生的手術成果幾乎沒有經過外部查核,導致許多後遺症或副作用可能被忽略。其實在一九五○年代早期,科學家已經開始對兩名與亨利有類似遭遇的癲癇病患進行研究,後來才發現他們失憶的原因是因為兩側顳葉都被切除。如今癲癇病患在動手術前需先做瓦達測驗(Wada test),以確保至少有一側顳葉功能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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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讀這本書之前,亨利的自我認知是我最感好奇的一點,科金認為即使極度缺乏自傳性記憶,但亨利確實擁有自我感──只是它大幅傾向他二十七歲前所認識的世界。幸運的是,雖然喪失了重拾記憶(recollection memory),亨利腦中負責熟悉記憶(familiarity)的迴路仍然無損,這也能解釋他為什麼不會認不得鏡中的自己(一方面也是因為大腦梭狀迴專門處理臉部訊息的區域仍完好)。就算叫不出身邊來來去去的研究者或照顧者的名字,他的大腦仍會無意識地吸收周圍的新資訊並產生某種熟悉感,使他不會每天醒來都要疑惑自己為什麼在這裡。
弔詭的是,這讓我想到心理學家德拉伊斯瑪(Douwe Draaisma)在《記憶的風景》中提到的俄國記者舍雷沙夫斯基(Solomon Shereshevsky),雖然擁有過目不忘的「絕對記憶」,卻時常覺得自己記不住人的長相,「因為它們太變化無常了。人的表情是由相遇時、當下的心情和環境所決定的。人的模樣其實不斷在變化,表情的細微差別都把我弄糊塗了,因此很難記住人的臉孔。」如同波赫士筆下的弗內斯,因為記性太好,所以可以在鏡中清楚地看到自己每分每秒都在逼近死亡。舍雷沙夫斯基的例子跟亨利恰好是極端的對比,他們的人生同樣都喪失了對延續性(continuity)的感知,只不過一個是因為失憶,一個則是因為失去了遺忘的能力。
記憶有時是禮物,有時又像是詛咒。科金在結尾寫道,她對亨利的案例進行愈多思考,就愈不確定該如何看待他的一生,「他純然是一名因為醫學實驗失去人性中重要一部分的悲劇受難者;還是一名英雄,讓我們進一步瞭解大腦呢?」也許唯一值得慶幸的,是亨利本身對自己的貢獻有所認知,也從中得到某種滿足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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